为贯彻落实《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充分发挥标准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信部装备工业司于9月12日发布《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提出将围绕智能船舶设计与建造、测试与验证、运营与管理等发展需要,明确标准体系建设的原则、范围、方向和重点,构建覆盖智能船舶基础通用,共性和关键技术应用,智能船舶设计、测试与验证,岸基服务,运营管理等领域的标准体系,为智能船舶核心技术攻关、智能系统设备研制、典型示范应用、测试与验证能力提升等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与保障,引领智能船舶、智能航运、智能服务与监管等产业发展。
《意见稿》的基本原则具体如下:一是需求牵引、重点明确,落实智能船舶、智能航运发展国家战略要求。 二是国际接轨、主动占位,与国际海事公约规则、标准规范顶层要求总体协调。 三是系统完整、界面清晰,支撑智能船舶、智能航运等相关产业发展。四是精准定位、特点鲜明,重点建设船舶、航运等智能化功能实现所需专用标准。
建设目标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9年至2021年),智能船舶术语定义、分级分类等基础通用标准逐步完善,信息感知、通信协议与接口、数据传输与交换、网络与信息安全、数据处理等共性和关键技术应用标准取得突破,智能船舶设计、测试与验证以及智能集成平台、智能航行系统等关键船载系统设备标准满足实船建造需要,完成约40项标准研究与编制(其中不少于5项标准项目有海外专家参与),主导研制国际标准立项数量不少于3项,夯实基础,满足智能船舶辅助决策、安全防护等功能要求。
第二阶段(2022年至2025年),智能船舶基础通用,智能船舶设计、测试与验证专业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智能船舶共性和关键技术应用标准逐步完善,岸基服务标准形成配套6支撑,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成约40项标准研究与编制(其中不少于10项标准项目有海外专家参与),主导研制国际标准立项数量不少于3项,满足智能船舶设备智能化升级、测试与验证能力提升以及实现远程控制等要求。
第三阶段(2026年至2030年),智能船舶共性和关键技术应用标准、运营管理标准配套完善,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全面形成,标准总数约120项(其中不少于 30项标准项目有海外专家参与),主导研制国际标准立项总数约10项,符合船舶无人自主、高度智能化的发展要求,引领智能船舶、智能航运、智能服务与监管产业发展。
来源:国防标准化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