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降低水运口岸费用提升运营质效 促进全省进出口通关成本降低10%以上

发布者:赵翠云发布时间:2023-08-10浏览次数:11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外贸进出口降成本工作方案》(简称《方案》),从降成本,强支撑,建平台,优服务四大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力争打造中部地区最优通关成本省份。

《方案》提出,到2024年末,湖北实现促进全省进出口通关成本降低10%以上;实现进出口申报货运量增长10%;实现省内重点外贸企业跨境贸易业务全部在“单一窗口”办理;促进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不高于37.5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不高于0.7小时,并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在降成本方面,《方案》提出将降低水运口岸费用。其中,武汉阳逻港港口作业包干费降低10%、理货费降低10%;黄石新港港口作业包干费降低15%、理货费降低10%,免除货物堆存费,合并货物安全检查、称重环节,将港口费用收取方式从现结改为月结。同时,扩大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范围。

为提供强支撑,《方案》提出降低陆运环节物流成本,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省内通行费优惠。提升水运口岸运营质效,支持湖北水运口岸开展“散改集”业务,对粮食、煤炭、化肥等散货开展“散改集”,达到一定业务规模的,鼓励各地按照箱量给予补贴。促进国际物流新通道建设,支持省内物流企业开通武汉—上海—东方港至欧洲铁海联运等国际物流新通道,服务本省外贸企业在省内口岸报关。对稳定运营相关通道的物流公司,按照承运集装箱量给予补贴。

在平台建设方面,《方案》提出推行“一单式”企业线上服务。开发物流单证电子化应用程序,实现进出口货物提货单、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放箱单全流程无纸化作业。上线RCEP优惠协定税率智能查询系统。

为降低企业税负成本,推进出口退税“即出即退”政策落地,将全省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深入推进“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降低进口征税基数,节约企业税款支出。

来源:中国水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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