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亚太地区研讨班在上海海事大学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7-26浏览次数:4

    7月19-23日,由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IMO)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联合主办、上海海事大学承办的《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亚太地区研讨班在我校成功举行。

    此次研讨班是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通过后的第一个区域性研讨班,由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MSC)人力资源处处长Ashok Mahapatra先生、国际海事组织高级顾问Bradley Groves先生与Mayte Medina女士担任主讲教师,共有45名来自菲律宾、日本、新加坡、越南等10多个亚太地区国家的海事主管部门的专家、管理人员以及海事院校教师参加。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郑和平、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任为民、上海海事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於世成、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处处长李恩洪等出席了19日举行的开班仪式。

    郑和平副局长发表讲话说,STCW公约是国际海事界最重要的支柱公约之一,马尼拉修正案的通过和实施必将对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加强海上保安以及保护海洋环境,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他表示,中国海事主管机关将在国际海事组织的指导下,推进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在亚太地区以及全世界范围的全面履行。

    任为民副司长在讲话中指出,中国是一个航运大国,也是一个海员大国。多年来,中国政府建立、健全了海员立法,不断加大对航海教育的投入,积极开展海员相关事宜的国际交流,大力推进中国海员的科学发展。

    於世成校长在发言中指出,船员队伍的"高层次化、系统化、国家化和职业化"要求各航海院校持续有效地运行海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经修正的STCW公约必将进一步提高国际海事安全的整体水平、促进世界航海教育体系更好地发展。

    开班仪式由上海海事大学副校长金永兴主持。

    在为期5天的研讨活动中,与会人员在三位讲师的指导和组织下,通过课堂学习和案例研讨,一起分享和交流了履行STCW公约的成功做法,并就新修正案的未来实施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研讨班结束后,国际海事组织为每位参会人员颁发了培训证书。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参观了上海海事大学新校区和洋山深水港。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于6月25日在菲律宾召开的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上通过,为今后一段时期全球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建立了更为严格、统一的标准。此次研讨班对促进公约修正案在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的全面、有效履行,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来源:上海海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