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船舶修理评价标准征集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15浏览次数:0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船舶修理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标准送审稿(草案),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9115

工信部1015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组织制订《船舶修理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船舶修理评价标准》)。目前,经过在行业内两轮征求意见后,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标准主编单位)已修改完成了标准送审稿(草案)。

标准规定了从事船舶修理(包括常规修理、事故修理和改装修理)的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

标准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各级各类从事钢质、铝质、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和钢质、纤维增强塑料、木质渔业船舶修理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的评价;从事其它材质船舶修理的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的评价可参照采用;不适用于从事船舶重大改建、船舶单项修理、航修和特修企业的评价。

该标准对修船行业影响重大,欢迎广大船舶修理企业及社会各界就修订完善《船舶修理评价标准》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此次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09115

来源: 世华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