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港区4月启动港口经营资质核查换证工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26浏览次数:0

 

为贯彻实施2009年11月交通运输部修订颁布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宁波大榭港区决定4月1日起正式启动辖区内20家港口经营企业核查换证工作。
此次专项工作由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全国各港口管理部门统一执行,对2010年3月1日前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全面资质条件审核,符合条件核发新版《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三年,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条件的,责令停止港口经营活动。整项工作时间跨度长,从4月起至9月底;工作量大,对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进行核查,重点核定"人员、设备、制度、环境"等安全四要素。对此省港航局已安排专人,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将服务和监管相结合,在保证安全生产经营的条件下,从严从快对港口企业办理核查换证工作。
来源:中国港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