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种 | 在上海洋山港注册 | 在香港注册 | 在新加坡注册 |
| 对国际运输收入的流转税 | 保税区内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缴营业税,优惠扩大到所有从事国际运输企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境外起运地税负 | 与中国有税收协议的起运地国家地区,可享有协议优惠;特定国家地区,可相互豁免或减征海运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及/或营业税 | 境外出发国际航线,毋需交纳利得税;若起运地与本港有税收协议,即可透过优惠政策减低境外起运地的税务成本 | 境外出发国际航线,毋需缴纳利得税;若起运地与当地有税收协议,则可透过优惠政策减低境外起运地的税务成本 |
| 企业所得税 | 航运收入的利润按照标准税率,缴纳25%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 没有在香港水域内运载货物、或曾在香港水域内,装运上香港注册船舶,并运送出国际水域而取得的收入,豁免香港利得税;非香港税务居民在香港,如其所属国家地区对香港税务居民有对等税务待遇,其船运业务收入则无需缴纳利得税。 | 本地船只及取得Approced International Shipping Enterprise优惠计划的新加坡注册公司外国船只,在国际海域的收入,均豁免所得税;其他不被列入豁免或享有优惠企业所得税的仍需缴纳17%的所得税。 |
| 与船舶相关的关税及进口增值税 | 悬挂"方便旗"的船舶改挂中国旗时,可豁免中国关税及进口增值税,此优惠政策延长至2011年 | 不适用 | 国际海上运输服务享有零税率待遇 已向税局注册消费税的公司,应能要求营业支出的进项税退税 |
| 对租船租箱业务影响 | 洋山港公司向境外国提供程租和期租而得到的运输收入,如属国际运输收入则免营业税,利润应缴企业所得税 洋山港公司向境外提供光租,其租赁收入将按5%缴纳营业税(不属于国际运输收入部分),而其利润同样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 租船收入一般豁免香港利得税,除非该船舶仅在或主要在香港水域内航行,或该船舶往来香港及珠三角。 租箱业务须视乎可否被认定为船务收入之一部分,否则,其税务影响将根据一般香港利得税征收的税务条例而决定 | 若取得Maritime Finace Incentive优惠计划,可享最多10% 优惠企业所的税率。 符合条例的租箱业务收入,投资租箱业务者可享有1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 |
来源:中国港口集装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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