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条『海上高速路』诞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7-15浏览次数:0

    船舶进出宁波港将按海上"交规"从"高速路"通行。昨天,记者从宁波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8月1日起,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实施船舶"定线制",船舶航行不仅按线行驶,还要遵守"交规",这将提升海域通行效率30%以上。据悉,这是浙江海域首次实行"定线制"。

    作为大型船舶进出宁波-舟山港的惟一通道,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年船舶流量超过80万艘次。由于通航环境复杂,通航密度大,虾峙门航道等水域高峰时段船舶通行已接近饱和状态,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2005年至2009年,该航道发生水上事故214起,占宁波-舟山港水上事故总数的43.2%。

    据了解,船舶"定线制"是国际通行的船舶航行管理方式,由主管部门用法规或推荐的形式指定船舶在海上某些区域航行时应遵循或采用的航线、航路或通航分道,目前,我国烟台成头山、长江口已实行这一管理方式。

    即将实施的宁波-舟山港"海上高速"东起虾峙门口外深水航道东端虾峙1号、2号灯浮,止于金塘大桥主通航孔北和西堠门大桥通航孔北,由15个分道通航制、1个环行道、1个深水航道、4个警戒区和若干沿海通航带组成,全长50.61海里。在"高速路"上,船舶靠右航行,并让开分隔带(线),相反方向行驶的船舶分道通航。为保障安全,船舶航速在不同区域有所限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2节(40公里/小时)。而在海上安全重点区域金塘大桥附近,航速最高不得超过12节。通航分道及其两侧20海里水域内不得从事试航等活动。

    "‘定线制’规范了无序交叉通行的航路,减少船舶通行的随意性,使大、小船舶各行其道,降低了船舶碰撞等水上险情的发生,缩短了船舶进出港航行时间。"宁波海事局局长助理李表康表示,海事部门将对水域内的各种情况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同时,海事部门提醒与定线制相关的船舶、船公司、港航、乡镇政府等单位和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定线制的与要求,更新海图,减少船舶违反规定对核心港区船舶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的影响,保障核心港区船舶航行和港口生产安全。

(来源:宁波网-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