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001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等持有的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及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94.85%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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