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海事局制定发布了《烟台海事局船员保持值班标准能力和资格评估工作须知》(以下简称《须知》),对船舶发生碰撞、搁浅或触礁,非法排放物质,违反航行规则,船舶安全检查存在严重缺陷,船员实操性检查严重不合格等7种情况,且有明显理由认为主要责任人或当事人未能保持值班标准的,可对当事船员进行保持值班标准能力和资格的专业性评估。此《须知》的出台对加强船员适任能力的跟踪管理,督促持证船员保持持续的专业适任能力,有效惩戒船员违法违章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持。
2010年7-9月份,烟台海事局对"兴龙"轮碰撞渔船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船长进行了适任性评估,取得了良好效果。 结合上述评估中一些好的方法和成功经验,烟台海事局制定了本《须知》,以期有效惩戒船员违法违章行为,并督促船员保持良好的值班标准能力和资格,更有力地保障辖区安全形势的稳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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