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弄丢1675元货物 物流公司仅赔10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19浏览次数:0

  把我1675元的货物搞丢,却只肯赔10元,真是太欺负人了。"11月17日上午,王先生气愤地向记者反映,两个多月前,他到白龙北路海南八方物流快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物流)往乐东县黄流镇发货,后来物流公司却告知他货物搞丢了,而且只赔付10块钱。

  王先生说,他是做502粘胶和计算器等小商品代理生意的。今年9月26日,乐东县黄流镇商户向他订购了31台计算器和67盒502粘胶共计价值1675元的货物。次日,他就把货物打包好送到白龙南北货运市场的八方物流,办理了托运发货的手续,并在托运单上写下代收货款1675元。

  王先生说,他第一次到八方物流托运发货,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提醒他要办理意外货损保险。过了一个多月,收货方迟迟没接到货,他就多次到八方物流询问,工作人员告知正在查找原因,但过了半个多月后,工作人员称货物搞丢了,让他前去商谈赔偿事宜。

  "到了物流公司,他们只赔了10元,并说是按照签订的托运单赔偿的。"王先生非常不满意,"为什么1600多元的货物搞丢了,却只给10元赔偿,不管怎么解释都是不合理的。"

 (来源:海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