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即将结束无海船登记历史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1-26浏览次数:0

    2011年新年伊始,太仓海事局正式开始开展国内海船登记业务,解决了让当地航运公司困扰已久的无法属地登记的难题。很快,洋浦中良海运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等企业均表示有将船籍转港在太仓登记的意愿。

    据了解,太仓海事局的前身江苏太仓海事处,是江苏海事局的直属派出机构,以前只能开展内河船舶登记,无权开展国内海船登记。太仓地区企业申请海船登记时,必须要到其他地方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因此,一艘船办理相关手续往往要往返外地4、5个来回,遇到海事法规修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则要往返更多,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加上本地银行抵押贷款又无法用异地登记的船舶进行办理,异地登记既给企业带来了不便,也不利于太仓港做大做强。

    "以前,有些航运公司为了能把海船登记在太仓港,甚至采取了削足适履的做法,把海船降为内河船登记。"太仓海事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比如去年太仓港长海船务有限公司在我局登记的4艘船舶就只能将海船降为内河船舶登记。"显然,这种做法不仅增加了船东的经营成本,也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太仓港口的快速发展。"

    随着太仓海事局挂牌成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2010年10月25日授权太仓海事局开展内河沿海航运海船登记业务,并与2011年1月1日正式开展海船登记工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海船登记业务,太仓海事局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并配备了齐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配备了船舶登记专用办公室和专用设备并加强船舶登记人员业务培训,还专程就海船登记进行学习交流,登记人员数量和船舶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已经能够满足船舶登记工作需求。

    据介绍,太仓海事局开展国内海船登记业务后,在扶持辖区航运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可显著提升太仓港的竞争力。此外,海事局还可为辖区船公司的营运海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航运企业可以更加方便的获得金融机构融资。

    洋浦中良海运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能够将海船登记在太仓港,经营成本确实可以减少很多。"

    近期,太仓海事局走访了各家航运公司,一方面加强宣传,向航运公司全面详细地通告相关政策,一方面也向企业承诺:日后将进一步做好严格监管、优质服务,以促进太仓航运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太仓海事局局长赵震表示,随着太仓海事局授权开展海船登记业务和长江-12.5米深水航道上沿至太仓,太仓港在十二五期间将获得更加强劲的"双轮驱动"。太仓海事局也将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大力扶持太仓港组建自己的航运公司和船队,打造"大进大出,快进快出,全天候进出"的"水上高速公路",以助推太仓港口经济繁荣发展,保障长江黄金水道安全畅通、服务江苏沿江大开发。

(来源: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