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从上海海事局获悉,近期部分船舶代理人为追求经济利益,聘请不具备引航资格的人员进行引航任务,导致上海港水上交通事故增多。为此,本市海事及公安等部门将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引航安全监督管理,重拳打击各种非法引航行为。
本月3日,广东籍一散货船在靠泊上海港罗泾煤炭码头3号泊位过程中碰撞下游码头,使码头下游端约三分之一段损毁并倒塌沉入江底,事故造成码头1名值班人员死亡,该散货船船艏严重受损,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构成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海事部门调查后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因非法引航导致的事故。原来,肇事船舶代理人在接到船东的代理申请引航要求后,安排不具备引航资格的沈某上船引航。而船东为保证船期,默认其引领船舶进港。沈某不具备引航员资质、不持有引航员证书,违法引领船舶,在驾驶、操纵船舶时严重过失,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按照《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重大事故的全部责任人将被吊销适任证书。目前,海事部门已立案调查,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作出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已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据悉,为杜绝"黑引航"在上海港的发生,海事部门将全面加强对引航安全的监督管理,重点对非法引航机构开展船舶引领、未持有效引航员适任证书引领船舶、超越引航员适任等级和核定航线引领船舶等事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船舶代理、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海事部门同时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53931419,欢迎和鼓励广大市民举报从事非法引航的机构和人员。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