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沿海港区引航站资质获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19浏览次数:1

记者5月18日从市港口管理局获悉,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引航资质近日获得交通运输部批准。交通运输部批复中明确,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为事业法人,上级主管部门是南通市港口管理局,引航具体范围是南通港洋口港区和吕四港区。

南通沿海港口的开发建设全面展开以后,保证船舶进出港安全成为南通沿海港口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组建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由此提上议事日程。2005年,原南通市港务管理局向原交通部申请筹建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2007年获得批准筹建。在南通海事局、上海港引航站等单位的帮助指导下,市港口管理局先后进行了引航员招聘、法人注册,并购置了各种引航设施。

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的办公地点设在市区青年西路38号港口大厦内,目前已经开始正常接收引航申请。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