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口岸全面实行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17浏览次数:91

 

3月15日起,福建省口岸全面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促进口岸大通关建设。
    根据2月底福建检验检疫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厦门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的《在福建省内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备忘录》,从3月15日起,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进出口货物在厦门口岸进出口,无须再由厦门检验检疫局办理换证手续;厦门检验检疫局辖区进出口货物在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口岸进出口的,也无须再由福建检验检疫局办理换证手续。业内人士认为,实施直通放行制度后,将减少货物滞港时间,大幅度降低口岸通关成本,通关效率得以大幅提高,出境货物装运船期以及入境货物到货时间将更加可控。
来源: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