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瞩目的2010年上海"世博会"即将在开幕。为了保证即将在上海举办的"世博会"期间的港口和水上货物运输安全,上海市政府主管部门(包括港口、海事、码头等)有关单位,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危险品操作的要求和规定,对部分危险品类货物的运输提出了严格的管控措施。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涉及到了集装箱危险品类货物等的具体运输和操作细节,为避免操作失误,与货物运输的有关单位,有必要对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全面的解读和正确的理解。
一、主管部门管控规定和要求如何进行实施
集装箱危险品运输操作主要涉及船舶、港口码头以及陆路运输三个环节,分别由海事、港口、安监和公安等主管部门分别进行管理。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调控的对象主要是港口和码头单位;海事局则注重于船舶运输的有关环节。上海港水域由海港水域和内河水域组成,"世博会"期间上海港口水域划分成四个区域(见备注:管控水域),即:"核心管制区"、"周边控制区"、"外围防范区"、"预控区"。主管部门的有关管控,将根据所属不同的水域,区别对待。
集装箱危险品运输操作主要涉及船舶、港口码头以及陆路运输三个环节,分别由海事、港口、安监和公安等主管部门分别进行管理。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调控的对象主要是港口和码头单位;海事局则注重于船舶运输的有关环节。上海港水域由海港水域和内河水域组成,"世博会"期间上海港口水域划分成四个区域(见备注:管控水域),即:"核心管制区"、"周边控制区"、"外围防范区"、"预控区"。主管部门的有关管控,将根据所属不同的水域,区别对待。
1、 港口和码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管辖的职能,对港口和码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主要出于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关于加强2010年世博会期间上海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通知(沪交港[2009]691号)"文及其它有关文件,其中对码头作业危险品的管控如下列表所示:
序 | 禁止/限制名录及限制措施 | 起讫时间 | 主管部门 | 依据 |
1 | 除洋山港区外的上海港口码头禁止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剧毒 品、放射性物品以及过氧化氢(双氧水)、丙酮、硫酸、硝酸、盐酸的港口作业 | 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10月31日 |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 沪交港〔2009〕691号 |
2 | 对确需在外高桥港区出口的烟花爆竹进行作业时,实施"一船一批" | 同上 |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 上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10年1月21日通知 |
3 | 禁止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剧毒 品、放射性物品以及过氧化氢(双氧水)、丙酮、硫酸、硝酸、盐酸危险货物的港口作业 | 2010年3月20日至2010年11月15日 | 上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
4 | 张华浜、军工路、宝山码头禁止烟花爆竹作业 | 同上 | 上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
5 | 张华浜、军工路码头禁止剧毒 品作业 | 同上 | 上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2、海事部门的规定。海事部门调控的对象,主要是船舶,有关规定和要求出自于上海海事局2010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上海世博会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和船舶防污染相关作业管控措施的通知(沪海危防[2010]121号)"等文件,有关管控的要点如下列表:
序号 | 禁止/限制名录及限制措施 | 起讫时间 | 主管部门 | 依据 |
1 | 对烟花爆竹类货物的出口全面推行"产地检验、集中监管、就地封柜"的监管措施 | 长期有效 | 上海市海事局 上海市交通港口局 上海市消防局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沪交港〔2009〕658号 |
2 | 上海港水域内禁止船舶载运感染性物质进出港 | 2010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 上海海事局 | 沪海危防(2010)121号 |
3 | 上海港水域内禁止船舶载运放射性物质出港、中转 | 同上 | 上海海事局 | |
4 | 上海港水域内禁止船舶载运放射性物质、感染性物质及爆炸品过境 | 同上 | 上海海事局 | |
5 | 上海港水域内禁止船舶载运因质量原因通过水路返运的烟花爆竹进港 | 同上 | 上海海事局 | |
6 | 黄浦江水域内禁止船舶载运爆炸品进出港及载运放射性物质进港 | 同上 | 上海海事局 | |
7 | 通过世博核心管制区的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应经上海海事局核准,并于每日04:00时至08:00时之间限时通过。 | 同上 | 上海海事局 |
3、道路运输的管控。道路交通主管部门是公安局,道路运输危险品类货物的适用规定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 第 9 号。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月5日召开的部署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省际联席会议的信息: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政府签署了协议,强化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会议有以下几点与危险品货物的道路运输密切相关。
1)从严管控进沪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减少进沪运输量;
2)严格发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上海世博道口专用通行证",确保进沪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车检合格、标志(标识)符合要求;
3)统一危险化学品进出沪专用道口设置,建立城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道口查验防线。除经两省一市公安部门商定的危化品进出上海指定通行道口外,其他道口及97个进沪无名道口一律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据相关人士透露,初步指定6个道口作为危险化学品进出上海市境的指定道口。允许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出上海市境道口的时间初定为每日00:00时至06:00时。
4)今年4月5日至11月15日,所有进沪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未按规定安装的车辆,一律不予进沪。对车辆进行动态跟踪监控,确保三地对口部门实时查询和验证信息有效性;
5)上海市将对进沪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以及市内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外省市车辆,一律派保安押运。
二、对有关规定的解读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关于加强2010年世博会期间上海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通知(沪交港[2009]691号)"是各有关主管单位实施管控的指导性文件,文中提到的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文中"除洋山港外,禁止……",其中的"禁止",是指对该文件中所提到的危险品货物,港口将不予作业,包括装箱、卸箱和捣箱和移箱等;文件中提到的各类危险品货物,包括(但不仅限于):
Ⅰ 爆炸品-第1类
Ⅱ 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
Ⅲ 放射性物质-第7类
Ⅳ 剧毒 品-《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八部委2003年第2号公告
Ⅴ 过氧化氢(双氧水)-指UN2014、UN2015
Ⅵ 丙酮-指UN1090、UN1091
Ⅶ 硫酸-指UN1830、UN1831
Ⅷ 硝酸-指UN2031、UN2032
Ⅸ 盐酸-指UN1789
2、"涉及国际重点工程、大型企业……,须报经我局批准",指根据目前的政策,如托运人在"世博"期间确实需要运输上述港口作业禁止的货物时,应提前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市经济委员会)经济运行处进行报备,并在通过报备的基础上再获得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批准。
Ⅰ 爆炸品-第1类
Ⅱ 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
Ⅲ 放射性物质-第7类
Ⅳ 剧毒 品-《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八部委2003年第2号公告
Ⅴ 过氧化氢(双氧水)-指UN2014、UN2015
Ⅵ 丙酮-指UN1090、UN1091
Ⅶ 硫酸-指UN1830、UN1831
Ⅷ 硝酸-指UN2031、UN2032
Ⅸ 盐酸-指UN1789
2、"涉及国际重点工程、大型企业……,须报经我局批准",指根据目前的政策,如托运人在"世博"期间确实需要运输上述港口作业禁止的货物时,应提前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市经济委员会)经济运行处进行报备,并在通过报备的基础上再获得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批准。
3、"确需在外高桥港区出口烟花爆竹港口作业时,实施‘一船一批’",指如有上述作业,码头作业单位必须提前向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申请,经港口管理局审核批准才可以进行作业。同时,主管人士坦言,审批将按照从严的原则进行,尤其是在"世博会"初期。
4、关于"世博"的安保等级。 出于安全等的原因,"世博会"安保等级会将由各方面的需要或根据上海地区的特点进行变更。变更应以"世博安保指挥部"通告为准,时间以小时为单位。当保安等级提高时,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中止船岸界面活动,关闭港口等。根据"世博安保指挥部"的估计,保安等级提高到一、二级的情况在整个"世博会"期间大约有20天左右。
而上海海事部门的管控更加明了,如:
1、上海港水域内禁止船舶载运感染性物质进出港。就是指不允许载有6.2类危险品的船舶进港和出港。
2、上海港水域内禁止船舶载运放射性物质出港、中转。就是指不允许载有7类危险品的船舶出港和中转,但载有7类危险品的船舶可以进港。
3、上海港水域内禁止船舶载运放射性物质、感染性物质及爆炸品过境。就是指载有7类、6.2类和1类危险品的船舶在上海港水域不允许过境。
4、上海港水域内禁止船舶载运因质量原因通过水路返运的烟花爆竹进港。就是指已经运出的属于1类危险品的烟花爆竹由于质量问题退运回上海港的,有关船舶不被允许进港。
5、黄浦江水域内禁止船舶载运爆炸品进出港及载运放射性物质进港。就是指整个黄浦江水域内不允许载有1类危险品的船舶进入和离开;同时,整个黄浦江水域内不允许载有7类危险品的船舶进入。
6、通过世博核心管制区的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应经上海海事局核准,并于每日04:00时至08:00时之间限时通过。
三、对货运单位的建议
三、对货运单位的建议
1、正确理解和执行有关规定。对主管部门已经在"世博"期间上海港明确禁止的危险品类货物,必须遵照执行。即使对工作带来不便,也只能通过其他的路径来解决,千万不可存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对禁止的事项执意孤行。
2、强化对危险品的操作管理。比照上海港"世博"期间主管部门的管控规定和要求,对危险品货物的操作实行一票一议、再确认的审核制度,避免因人为的疏忽等,与管控规定和要求产生抵触,造成物流受阻。
3、加强宣传。要加强对客户的宣传力度,使你的客户也和你一样充分地了解"世博"期间上海港对于危险品货物操作的管控规定,理解港口管理部门与海事部门管控措施的相互关系,提前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报备以及订舱、确认等。
4、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交流。由于危险品类货物的种类繁多,还有很多在《国际危规》以"未另列名"的形式出现,加上每年有大量的化工新产品的出现,其中部分新产品有危险特性,但还没有及时被收入《国际危规》中。为了正确判断货物的性质,在深入了解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交流,得到忠告和提示,也是防止危险品类货物的瞒报、错报、漏报的有效途径之一。
5、做好季节性的危险品类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北半球即将进入高温季节,上海"世博会"期间恰好是与盛夏高温相伴,而危险品类货物具有的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的特性,在高温下的条件下比在低温条件下要活跃的多,应当引起我们更多的警觉和关注。
备注:管控水域
上海港水域由海港水域和内河水域组成,其中海港水域包括长江口和杭州湾北岸水域、黄浦江水域、洋山港水域,以及长江口外的长江口锚地水域、绿华山锚地水域。内河水域为上海市境内上述水域以外的所有内河航道涉及的水域。其中,2010年4月1日-11月30日期间,海港水域划分为核心管制区、周边控制区、外围防范区、预控区。
核心管制区:黄浦江南浦大桥至川杨河口下游100米水域(约3.9海里)。
周边控制区:核心管制区上游川杨河口下游100米水域至关港水域(约3.9海里);核心管制区下游南浦大桥至其秦轮渡线水域(约3.7海里)。
外围防范区:核心管制区上游关港至闸港水域(约7.5海里);核心管制区下游其秦轮渡线至吴淞口水域(约12.7海里)。
预控区:黄浦江闸港上游水域,长江上海段水域、长江口水域、洋山深水港区水域和金山水域。
资料来源:中国港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