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回暖和南昌市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南昌水运正迎来发展的黄金期。记者昨从南昌港航管理处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南昌港岸线资源保护和利用,南昌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切实加强港口岸线管理的通知》,要求沿赣江各地区不断优化岸线资源配置,提升岸线利用综合效益和港口经济辐射能力。
引导产业向港口集聚发展
据介绍,目前南昌市辖区内赣江两岸岸线长约332km,已开发利用的港口岸线长10.46km,其中深水岸线5.21km。规划利用港口岸线35.23km,其中深水岸线19.56 km,近期可成片开发的岸线10.55km,远景预留发展岸线14.22km。
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原则,南昌市将结合鄱阳湖水利枢纽对南昌航道产生的影响,集约开发沿江工业和港口仓储等生产性岸线。同时,结合物流园建设,支持成片规模开发使用港口岸线,重点发展外向型、大运量和水路联运等扩散性强的产业,形成临港产业集群。
据南昌市港航管理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昌市发改委正组织制定《沿江临港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以此促进生产要素向港口集聚。
老港区不允许新建港口项目
通知要求,沿赣江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港口岸线和相关水域、陆域实行有效保护,依法制止规划港区(含预留港区)内一切影响港口建设和发展、非港口设施项目的实施,对港区内的非法建筑物依法予以拆除,并对影响港口建设的堤顶公路实行改道。
此外,五桥(生米大桥-英雄大桥)以内原有老港区将不允许新建港口项目和码头设施,我市将结合沿江带建设,对历史老码头进行清理整顿,分时分段逐步予以迁移。
获得岸线使用权须在两年内开工建设
通知还要求岸线使用人应按照批准的范围、用途开发使用港口岸线,不得擅自改变港口功能和使用范围。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应自批准使用港口岸线之日起,两年内开工建设,并在两年内按项目总投资额的2/3以上投入开发建设。逾期未投入建设的,应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时间为一年。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已满仍未投入建设的,依法收回港口岸线使用权。
《南昌港港区详细规划》近期出台
南昌市港航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快《南昌港总体规划》实施,目前该处正着手制订《南昌港港区详细规划》。该规划将进一步确定南昌港各港区的选址和用地规模,同时积极协调城市与港口的多方关系形成港城互动的格局,将港口与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后方陆域紧密结合,提升港口的综合带动功能。
来源:南昌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