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编制《广州航运服务集聚区发展规划》,把航运服务集聚区建成与国际接轨的先行区域,进行航运服务贸易开放政策试点。
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对于推动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广州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增强广州城市集聚辐射和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促进广州港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做大做强广州海港经济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是促进广州港口发展转型,提升港口软实力的需要。当前,世界主要港口都把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作为提高港口核心竞争力、延伸港口服务功能、拓展港口发展空间、提升港航产业价值的重要手段。国际上伦敦以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信息、海事仲裁与法律服务等航运高端服务业而独步天下;国内香港以优质船舶注册服务和成熟的航运服务业集群而称雄世界,上海、天津、大连、青岛等城市近年来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迅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是广州港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
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是促进广州港口城市发展转型,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需要。广州历史上就是一座著名的中心港口城市,有文字记载的广州港历史有三千年之久。由于港口的外移是世界港口发展的客观规律,内河港口被海港取代不可逆转,内河港口的衰落导致了世界上很多古代港口城市的衰落。国际上,伦敦已通过现代航运服务业的发展成功解决了港口外移后城市的继续发展问题。在国内,历史上与广州同样是内河港的上海也正在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广州港口城市发展正处于重要的转型阶段,充分依托丰富的港航历史和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使现代航运服务业成为广州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特色产业和龙头产业,并进一步与广州先进制造业形成互动发展局面,无疑应该成为广州当前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战略选择。
广州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的对策建议
当前,广州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正迎来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一是世界经济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向亚太地区的转移;二是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功能的调整;三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海洋发展战略的实施;四是国务院《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以及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区域性金融中心以及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等。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大力推动我市现代航运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建议:
(一)全面启动并倾全市之力建设国际航运中心。要按照《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国际航运中心"的要求,当仁不让,把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作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和国家实施南海战略的重要基地,为广州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域航运资源、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奠定战略平台和战略空间。
(二)确定我市现代航运服务业的重点发展领域。要在加快发展现代港口物流业的基础上,根据现代航运服务产业发展规律,重点选择几个中、高端现代航运服务领域优先发展,建议"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1)航运金融、航运保险;(2)船舶交易、船舶注册登记、航运总部经济;(3)临港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期货交易;(4)航运教育与培训服务,建设全国性国际海员市场、国际海员劳务输出基地;(5)邮轮经济和滨海休闲旅游服务业;(6)航运信息、航运技术、海事法律和仲裁服务。形成相互支撑、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的现代航运服务产业群。
(三)建设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议编制《广州航运服务集聚区发展规划》,把航运服务集聚区建成与国际接轨的先行区域,进行航运服务贸易开放政策试点。要依托航运服务集聚区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通过功能整合和提升,以航运服务业为龙头,形成企业成群、产业成链、要素成市的集聚功能,成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成为航运企业总部基地、航运要素集聚中心、口岸服务中心。要在航运服务集聚区内建设一所现代航运服务交易中心,搭建现代航运交易服务平台。
(四)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实施产业扶持政策。建设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涉及到众多属于国家层面的事权,要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政策法规平台,实施现代航运服务发展配套支持政策。
航运产业政策方面。在现代航运服务聚集区内确立航运经纪人的地位,推进无船承运人责任互保,加强对无船承运人市场的监管;在航运服务集群区域内进行船舶注册、船员劳务注册改革试点,享受特定的政策便利与利益优惠。
财税政策方面。对注册在广州的航运企业、对跨国航运企业在广州设立地区总部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对航运服务聚集区内的航运企业、金融机构、保险企业等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设立政府专项基金用于引导、支持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航运服务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
金融扶持政策方面。要积极支持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开展航运金融、保险业务,支持设立专业性航运保险机构、航运发展基金,支持保险基金、养老基金、住房公积金、证券基金等向航运服务业投资。在航运服务聚集区内实行人民币自由兑换、人民币跨境结算;利用南沙港保税区"境内关外"的政策优势,争取离岸金融试点。
投资审批政策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制订专门的项目审批制度和程序,适当扩大地方政府的审批权限;简化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
口岸管理政策方面。要增强口岸服务功能,实行集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报关企业、货代船代企业于一体的"一门式服务",实现"大通关"、"港站一体化"、"全程一口价"。
(五)加快培养高层次航运人才,构筑专业人才高地。广州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建设国际航运中心,需要大量"航运高端复合型实用人才",即在国际航运政策、航运经营管理、航运经济、航运金融、海上保险、海事法律、航运市场建设与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人才。为此,一是要加快航运人才培养,建议尽快在广州建设一所海事大学,作为航运人才聚集和培养的平台。二是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集聚的机制,吸引国际化高端人才。
(六)推进穗港现代航运服务业紧密合作。香港航运服务业门类比较齐全,是亚洲区域内船舶登记、航运融资、航运保险、海事法律、海事仲裁、航运管理、航运经纪服务的中心,目前香港正在全力打造航运高端服务业,迫切需要拓展外部空间来输出服务,提升层次和活力。广州要充分利用好香港因素,大力推进穗港现代航运服务业紧密合作。
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对于推动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广州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增强广州城市集聚辐射和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促进广州港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做大做强广州海港经济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是促进广州港口发展转型,提升港口软实力的需要。当前,世界主要港口都把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作为提高港口核心竞争力、延伸港口服务功能、拓展港口发展空间、提升港航产业价值的重要手段。国际上伦敦以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信息、海事仲裁与法律服务等航运高端服务业而独步天下;国内香港以优质船舶注册服务和成熟的航运服务业集群而称雄世界,上海、天津、大连、青岛等城市近年来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迅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是广州港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
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是促进广州港口城市发展转型,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需要。广州历史上就是一座著名的中心港口城市,有文字记载的广州港历史有三千年之久。由于港口的外移是世界港口发展的客观规律,内河港口被海港取代不可逆转,内河港口的衰落导致了世界上很多古代港口城市的衰落。国际上,伦敦已通过现代航运服务业的发展成功解决了港口外移后城市的继续发展问题。在国内,历史上与广州同样是内河港的上海也正在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广州港口城市发展正处于重要的转型阶段,充分依托丰富的港航历史和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使现代航运服务业成为广州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特色产业和龙头产业,并进一步与广州先进制造业形成互动发展局面,无疑应该成为广州当前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战略选择。
广州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的对策建议
当前,广州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正迎来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一是世界经济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向亚太地区的转移;二是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功能的调整;三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海洋发展战略的实施;四是国务院《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以及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区域性金融中心以及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等。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大力推动我市现代航运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建议:
(一)全面启动并倾全市之力建设国际航运中心。要按照《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国际航运中心"的要求,当仁不让,把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作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和国家实施南海战略的重要基地,为广州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域航运资源、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奠定战略平台和战略空间。
(二)确定我市现代航运服务业的重点发展领域。要在加快发展现代港口物流业的基础上,根据现代航运服务产业发展规律,重点选择几个中、高端现代航运服务领域优先发展,建议"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1)航运金融、航运保险;(2)船舶交易、船舶注册登记、航运总部经济;(3)临港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期货交易;(4)航运教育与培训服务,建设全国性国际海员市场、国际海员劳务输出基地;(5)邮轮经济和滨海休闲旅游服务业;(6)航运信息、航运技术、海事法律和仲裁服务。形成相互支撑、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的现代航运服务产业群。
(三)建设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议编制《广州航运服务集聚区发展规划》,把航运服务集聚区建成与国际接轨的先行区域,进行航运服务贸易开放政策试点。要依托航运服务集聚区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通过功能整合和提升,以航运服务业为龙头,形成企业成群、产业成链、要素成市的集聚功能,成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成为航运企业总部基地、航运要素集聚中心、口岸服务中心。要在航运服务集聚区内建设一所现代航运服务交易中心,搭建现代航运交易服务平台。
(四)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实施产业扶持政策。建设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涉及到众多属于国家层面的事权,要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政策法规平台,实施现代航运服务发展配套支持政策。
航运产业政策方面。在现代航运服务聚集区内确立航运经纪人的地位,推进无船承运人责任互保,加强对无船承运人市场的监管;在航运服务集群区域内进行船舶注册、船员劳务注册改革试点,享受特定的政策便利与利益优惠。
财税政策方面。对注册在广州的航运企业、对跨国航运企业在广州设立地区总部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对航运服务聚集区内的航运企业、金融机构、保险企业等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设立政府专项基金用于引导、支持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航运服务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
金融扶持政策方面。要积极支持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开展航运金融、保险业务,支持设立专业性航运保险机构、航运发展基金,支持保险基金、养老基金、住房公积金、证券基金等向航运服务业投资。在航运服务聚集区内实行人民币自由兑换、人民币跨境结算;利用南沙港保税区"境内关外"的政策优势,争取离岸金融试点。
投资审批政策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制订专门的项目审批制度和程序,适当扩大地方政府的审批权限;简化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
口岸管理政策方面。要增强口岸服务功能,实行集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报关企业、货代船代企业于一体的"一门式服务",实现"大通关"、"港站一体化"、"全程一口价"。
(五)加快培养高层次航运人才,构筑专业人才高地。广州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建设国际航运中心,需要大量"航运高端复合型实用人才",即在国际航运政策、航运经营管理、航运经济、航运金融、海上保险、海事法律、航运市场建设与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人才。为此,一是要加快航运人才培养,建议尽快在广州建设一所海事大学,作为航运人才聚集和培养的平台。二是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集聚的机制,吸引国际化高端人才。
(六)推进穗港现代航运服务业紧密合作。香港航运服务业门类比较齐全,是亚洲区域内船舶登记、航运融资、航运保险、海事法律、海事仲裁、航运管理、航运经纪服务的中心,目前香港正在全力打造航运高端服务业,迫切需要拓展外部空间来输出服务,提升层次和活力。广州要充分利用好香港因素,大力推进穗港现代航运服务业紧密合作。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