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设立免税商品购物店"的构想是为了将本地乃至国内的消费力留在上海,那么成立"自由贸易园区"则是为更多贸易型企业提供便捷、流畅的运营环境。
《条例》第十八条表明,上海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贸易与金融、航运、物流、制造、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自由贸易园区;在外高桥保税区推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拓展离岸贸易等新型贸易服务。同时,上海市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机构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支持开展国际大宗商品、国外高新技术产品和进口消费品的保税展示等业务。
事实上,向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发展,建设与国际惯例更加接轨、具有世界一流水准的自由贸易园区,是许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探索的方向。
去年11月10日,在上海举行的"第11届世界自由贸易园区大会"上,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曾表示,中国的有关主管部门和研究机构正在深入思考和规划特殊监管区未来创新发展的课题。
据介绍,自1990年5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以来,我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已经发展出了多种模式,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六大类。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指出,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与世界自由贸易园区相比,尚存一定差距,如:总体发展不平衡、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等,尤其是近年来因国际市场萎缩而表现得更加突出。另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类型偏多,政策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
11月2日,一份题为《关于促进特殊监管区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国务院文件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文件明确,上述6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逐步整合为"综合保税区";不符合要求的特殊监管区,将由海关总署报请国务院予以撤销。上述文件还要求,特殊监管区域实行总量控制,适度控制增量,整合优化存量。
《条例》同时表示,上海要完善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贸易便利化的效率指标体系,规范贸易便利化工作流程。
(来源:中国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