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由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实施。《规划》对"十二五"海洋事业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确定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规划》立足2008年2月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新形势,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宏伟目标,对新时期海洋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深入的部署,这对于科学发展海洋事业,不断提高海洋开发、控制与综合管理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权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所指海洋事业,涵盖海洋资源、环境、生态、经济、权益和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规划期至2015年,远景展望到2020年。
《规划》所确定的目标是,到2015年,实现海洋综合管理能力稳步提高,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海洋公共服务能力明显优化,海洋巡航执法能力不断强化,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到2020年,实现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大幅提升。海洋开发布局全面优化,海域利用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陆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近海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根本扭转,海洋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得到基本遏制。海洋经济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显著增强,海洋综合管理体系趋于完善,海洋事务统筹协调、快速应对、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能力和影响力显著提高,国际海域与极地科学考察活动不断拓展。全社会海洋意识普遍增强,海洋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健全。国家海洋权益、海洋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海洋强国战略阶段性目标得以实现。
《规划》部署了科学养护和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实施海岛分类分区管理、加大海洋污染防控力度、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与服务、提升海洋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和海洋灾害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能力、加强海上维权巡航执法、全面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加强国际海域资源调查与极地考察、推进海洋技术产业化、强化海洋教育和人才培养、健全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培育海洋文化产业等15项主要任务。同时,《规划》还提出了制定海洋发展战略、实施海洋综合管理、强化规划配套指导、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等保障措施。
(来源:中国船舶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