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心参加长三角和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设立研究工作组第一次工作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4浏览次数:6

   5月21日,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信息化研究室主任徐凯应邀参加"长三角和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设立研究"工作组第一次工作会。本次会议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委托,由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共同组织。来自部海事局、上海海事局、浙江海事局、江苏海事局、广东海事局、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船东协会、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11研究所、复旦大学、同济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代表共33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关于珠三角和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设立研究工作方案的介绍,并就方案中提出的研究内容、技术方法、任务分工、进度安排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了共识。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将参与"船舶大气排放清单建立与控制情景清单计算"和"污染控制方案的实施难度、经济投入和对航运业影响分析"两个主要任务的研究。

【扩展阅读】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设立研究集中办公

   2015年4月24日,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李钢书记、副秘书长应邀出席,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设立研究集中办公会议。本次会议旨在开展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设立研究,提出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设立研究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推动长三角地区节能减排。研究中心建议在制定船舶排放标准时注意对远洋船舶流动性考虑;注重基础数据平台的建设,并表态愿意积极承担数据融合、分析、发布平台的相关工作。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来自中国海事局、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工业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上海市环保局、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交通厅、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浙江省交通厅、安徽省环保厅、安徽省交通厅、上海海事局、浙江海事局、江苏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所、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所、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711才有机研究所、上海市造船协会、中国船东协会、中石化燃料、武汉理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同济大学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主要工作任务包括:1、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必要性研究;2、船舶减排措施研究;3、排放控制去范围、适用船舶及排放标准研究;4、排放控制区内船舶监管措施研究。

""

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设立研究集中办公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