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月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据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张勇健介绍,《意见》鼓励月9自主创新、提高侵权成本,支持融资租赁、跨境电子商务等行业创新性经营模式。
张勇健介绍,2015年,国务院正式印发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自由贸易试验区继续扩容。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有效制度创新,将不定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为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司法保障,最高法出台该《意见》。
张勇健表示,《意见》共12条,涉及以下主要内容:
一是正确行使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职能作用。通过打击犯罪,正确处理罪与非罪的界限,保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鼓励自主创新,提高侵权成本。规范航运市场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航运服务业开放、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和增强国际航运服务功能。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服务模式,依法行政。以审判活动促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对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加以总结并及时反馈给行政管理部门。
二是依法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的创新,鼓励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充分尊重当事人对管辖和法律适用的约定,依法维护合同效力,依法支持融资租赁、跨境电子商务等行业创新性经营模式。
三是探索审判程序的改革与创新。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各级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符合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特点的审判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