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日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正式发布。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7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安排》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工作安排》,2017年专项资金将在"三区一堡三联动"建设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支持范围包括:自贸区为建立高效便捷的管理和服务模式等目的所设立的项目;为开展进出境监管制度创新,推进监管服务便利化等目的所设立的项目;为培育新型贸易业务,推进金融创新运作模式等目的所设立的项目,为做大做强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和搭建、拓展服务促进平台等目的所设立的项目等。
其中,在培育新产业和新业态类别上,主要有支持离岸贸易、融资租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业务;加大金融创新开放力度,支持互联网等新兴金融孵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支持扩大服务业和制造业等领域开放;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外商投资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对该类别项目的孵化平台建设、创业基地运作等采取政府投入或无偿资助的方式给予支持;对创新型业务和发展空间改革活动所产生的成本予以一定的补贴。
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张江管理局等已经开始受理项目申报。
来源:浦东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