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只自贸区政府债出台的背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23浏览次数:145

    2016年12月,财政部、上海市财政局等网站陆续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上海市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面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已开立自由贸易等账户的区内及境外机构投资者,成功发行一期上海市政府债券。本次发行的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是我国首只自贸区债券,发行总额30亿元,期限为3年。中标结果显示,区内及境外机构投资者认购踊跃,认购倍数达到2.78倍,中标利率为2.85%。

    首只自贸区政府债来自上海,这是财政部积极探索地方政府发行制度创新的必然结果,是上海市委市政府积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必然结果,是区内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对上海经济发展充满信心的必然结果。当然,也是上海市财政局国库处副处长傅鸿和他的同事们一年多来辛苦努力的结果。

    其实早在2015年,上海市财政局就提出了在自贸区发行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的大胆想法。这个创新理念立刻得到了财政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但是能不能发?怎么发?一系列政策创新问题和具体操作问题都亟待解决。为了做好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领导把研究落实的任务交给国库处,继而落在了勤学肯干的傅鸿身上。

    当时,傅鸿刚刚从青年业务骨干提拔为国库处副处长,对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不是十分了解。一日日的静心研习,让他对整个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有了充分的认识。自2009年国家建立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制度以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经历了财政部代发代还、地方政府自发财政部代还和地方政府自发自还三个阶段;而上海作为改革的排头兵,一直走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改革的前列。近几年,随着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不断加强和规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成为各地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形式,地方债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仅2016年一年,上海市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1期共2200亿元。

    随着对地方债市场的深入了解,傅鸿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自贸区内发行上海市政府债券,对推动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助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和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发展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意义。经过几番思考,傅鸿认识到在自贸区发行地方债必须要在制度设计上解决好几个问题:参与自贸区地方债业务的区内及境外机构合格投资者条件;区内及境外人民币资金流动路径;体现自贸区金融创新特点的自贸区债券承销团组建;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在自贸区发行地方债的信息披露机制等。上述这些问题,很多都需要获得财政部、银监会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政策突破。

    傅鸿向领导作了专题工作汇报,并且在领导的指导下进一步理清了基本工作思路,带领工作团队开始了数个月的筹备过程。
频繁的通话列表

    发行筹备阶段,财政部国库司债券发行处的电话基本成了傅鸿常拨的热线电话,此外,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跨境人民币业务部、金融市场管理部、上海市金融办、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也成为傅鸿工作联系的重点。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为协调各个参与方达成一致意见,加快推动自贸区债券发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6年1月,财政部在下发各地的《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表示"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在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发行地方债试点工作"。

    5月,上海市财政局会同上海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和机构,研究制定了《关于在上海自贸区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试点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报送财政部。10月,财政部会签人民银行总行后正式批复同意了《试点方案》,标志着自贸区债券发行工作正式启动。

    细致的文书工作

    关心自贸区上海债的投资者们会发现,5月份在上海财政网站和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的信用评级报告和信息披露文件除中文版外,还一并提供了英文版。这主要是考虑到本次自贸区债券是面向区内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行,对他们而言,英文资料比中文资料使用更加方便,是一次贴心的改变。虽然仅仅是多提供了英文资料,却让境外机构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上海市财政经济状况和本次债券发行基本信息,而且也体现了上海政府专业细致的工作态度。随后印发的《2016年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2016年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招标发行规则》《关于组建2016年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承销团的通知》以及自贸区地方债发行文件等都证明了这一点。

    积极的政策实施

    自贸区债券是外资法人银行首次参与我国地方政府债券承销业务,这是一项重大的政策突破,是财政部积极协调银监会在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制度上做出的重大改变。为了让这项政策得到最大程度的实施,保证自贸区债券顺利发行,傅鸿和有意向参与承销的内外资法人金融机构多次接触,介绍试点方案和发行计划,宣传自贸区上海债。12月,上海市政府在2015-2017年上海市政府债券承销团基础上,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增补了汇丰、渣打和星展等3家外资法人银行作为承销团成员,最终确定了8家主承销商和14家承销团一般成员。紧接着,通过与多家银行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境外市场的投资需求情况,发行利率定价机制,帮助合理确定发行时间窗口; 同时发挥银行境外机构的宣传媒介作用,寻找潜在投资者,有效提升了自贸区债的分销率。

来源:解放日报、市财政局国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