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记者从天津海事局获悉,自3月1日起,天津海事局将船员证件业务纳入天津海事局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进程,行政相对人可以根据需求选择该局5家分支机构办理船员证件业务,进一步了提高海事政务办理效率,方便船员证件业务的办理,全面推进海事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船员证件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进程后,天津海事局基本实现了"任一窗口 同城通办"的政务服务目标,打破了地域壁垒,将地理位置分布劣势转变为多网点服务的优势,集中体现了天津海事政务服务一体化、便利化、标准化、品牌化的特征,进一步节约行政相对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有力提升了天津海事政务服务品质。
据悉,接下来,天津海事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助力天津打造"双城"发展格局,以"任一窗口 同城通办"政务服务模式为支撑,以"蓝海.政务"服务文化的价值传播为载体,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体系,丰富"易诚政蓝"品牌内涵,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服务天津港世界一流港口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交通强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5家分支机构办理可办理船员证件业务具体说明
(一)天津海事局政务中心、船员考试中心可办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海员证、船员培训合格证、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引航员适任证书、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游艇驾驶证)、特免证明、外国船员合格证承认签证、外国船员适任证书承认签证、服务簿的补换发、变更以及船员船上培训相关管理工作。
(二)新港海事局、海河海事局可办理无限航区海船船长、高级船员以外的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引航员适任证书、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游艇驾驶证)以及服务簿的补换发、变更。
(三)东疆海事局可办理无限航区海船船长、轮机长以外的船员适任证书、海员证、船员培训合格证、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引航员适任证书、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游艇驾驶证)、特免证明(东疆海事局签发的适任证书)以及服务簿的补换发、变更。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