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记者从南京海事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履职以来,该院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落实,共受理服务保障对外开放类案件522件,占全院审理类案件的40.46%,审结396件。
据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昌顺介绍,受理的案件涉及36个国家和地区。从案件主体、事实和标的物涉及的国别及地区划分,受理涉“一带一路”签约国家或地区案件62件,涉及韩国、新加坡、巴拿马、葡萄牙、希腊等18个“一带一路”签约国。受理涉自由贸易试验区案件174件,涉及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天津、海南等10多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受理和审结的案件呈现纠纷类型多样、涉及案由较多,地域分布广泛、近海运输占比重,法律关系复杂、审理难度大等特点。
据悉,目前世界贸易大量货物运输通过海上运输完成。南京海事法院主动开展服务保障对外开放路径探索,立足海洋强国、“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叠加的区位优势,开展前瞻性调研,出台了《关于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并积极对接海事行政部门,建立在线查询、实时监管的船舶扣押监管协作机制。
同时,为满足中外当事人多元解纷需求,该院还搭建了诉讼、仲裁、调解有效衔接的一站式解纷平台,探索国际化多元纠纷解决新途径。目前,已审结的71起涉外海事案件中,有54件以调撤方式结案。
来源: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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