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迪拜出台集装箱收费新规,这些行为或受到处罚

发布者:赵翠云发布时间:2023-05-08浏览次数:198

       近日,负责监管阿联酋港口、海关和自由贸易区运营的迪拜海事管理局(DMA)出台了一项关于当地海上集装箱收费的新规定--要求所有运输服务提供商于30天内在单一窗口数字平台上申报其当地海运集装箱收费。

       该项规定于5月1日生效,并且适用于所有服务提供商,包括获得迪拜许可机构许可的现有提供商,以及在5月1日或之后获得许可的新提供商。

       根据DMA的规定,当地收费的范围包括“在阿联酋提供的任何与海上集装箱操作有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装卸、称重、处理、码头内或码头之间的转移、港口或内陆储存设施、储存、填充、拆装、拆装、密封、交付、清关或获得任何政府许可证/执照/文件、检查、和修理,以及货物或集装箱单证的签发、交付、交换或修改等。”

在提交申请后,服务提供商不得在未获得DMA事先批准的情况下提高其公布的收费。

DMA表示:“禁止服务提供商以任何方式提高其现有的海运集装箱收费。”

服务提供商可以严格地提高其海运集装箱收费,以反映新的或增加的当局、港口运营商或政府收费,前提是这种增加不包括其账户上的其他收费或金额。”

DMA执行董事Sheikh Saeed bin Ahmed bin Khalifa Al Maktoum表示:“新规定是基于我们进行的一项彻底研究,该研究是巩固迪拜作为全球海事中心地位的努力的一部分,旨在提高当地海运集装箱收费的透明度和成本可见性,并最终提高该行业的投资吸引力。”

他解释说:“引入该指令将使我们能够分析服务提供商提交的数据,并确定它们是否反映了商业最佳实践和公平竞争,这是我们在迪拜海事部门促进的任务。”

最新的贸易条例预计将对集装箱物流业产生重大影响,因为违反规定将受到处罚和其他许可后果。

该规定称:“管理局有权在任何时候就服务提供商根据本指令提出的任何收费提出反对意见。”

“The Authority has the right to raise objections in respect of any charge filed by a service provider under this directive at any time。”

来源:壹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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