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意见》

发布者:林江发布时间:2025-02-12浏览次数:10

        1. 出台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智慧交通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按照《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有关要求,推动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水运篇,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 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夯实数字底座、推进生产运营管理智慧化、推进对外服务智慧化、强化科技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实施要求六部分,提出了25项任务。总体思路可概括为“3344”,即“3条主线、3个导向、4方面重点任务、4方面实施要求”。

《意见》贯穿了“3条主线”。一是数字化。数字化是基础,必须通过数字赋能建设、生产、运营、管理、服务的全要素、全过程、全场景,将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方可夯实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根基;二是网络化。网络化是提升,必须通过物理层面的互联成网、信息层面的共享联通、业务层面的协同成链,方可实现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要素间“万物互联”;三是智慧化。智慧化是目的,必须通过融合创新提升生产运营管理服务智慧化水平,推动水运行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方可实现加快建设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的目标。

《意见》明确了“3个导向”。一是提效能。重点聚焦提升价值链,全面提高港口和航道生产运营管理与服务品质效能,提升集约节约和安全发展水平;二是扩功能。重点聚焦打造供应链,围绕供需矛盾和战略需求,进一步拓展港口和航道全流程、全场景智慧化服务的覆盖面;三是增动能。重点聚焦延伸产业链,通过技术创新、业务创新、机制创新全方位联动,加快发展数字化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推动打造开放融合的智慧产业生态圈。

《意见》提出了“4方面重点任务”,即“一夯实、两推进、一强化”。一是夯实数字底座,包括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水运数据资源体系、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能力三方面内容;二是推进生产运营管理智慧化,包括推进港口生产智慧化、推进航道养护智慧化、推进运营管理智慧化三方面内容;三是推进对外服务智慧化,包括推进港口对外服务智慧化、推进航道公共服务智慧化两方面内容;四是强化科技创新与国际合作,包括强化科技和标准支撑、强化协同联动和交流合作两方面内容。

《意见》强调了“4方面实施要求”,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试点示范、加强政策保障、加强跟踪评估等内容。


3. 法规综述

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谋划、循序渐进、协同联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部加强总体设计,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加强对港口企业和航道建设养护单位的指导,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实施;二是加强试点示范。发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引领作用,推动建设一批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示范项目,深化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三是加强政策保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强人才保障,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四是加强跟踪评估。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对目标完成情况、任务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评估。